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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处置瓮安县基础园区规划红线内抢栽抢种违法行为的公告

关于严厉处置瓮安县基础园区规划红线内抢栽抢种违法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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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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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基础园区规划红线区域的拟征地农户:
************街道仙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土地征收的公告》后,部分拟征地农户违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在基础园区规划红线内耕地上抢栽抢种紫薇、桂花等林(苗)木,涉嫌以此套取政府征收补偿款,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为有效防范和治理基础园区规划红线内抢栽抢种违法行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瓮安县基础园区规划红线范围
东抵河滨社区,西至玉华社区,南抵落马塘水库,北至银白高速公路;具体详见瓮安县基础园区规划红线图。
二、抢栽抢种林(苗)木的认定依据
************有限公司对基础园区规划红线全境拟征收土地现状采取“航拍”方式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以此作为抢栽抢种违法行为的认定依据。
三、处置措施
******街道仙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土地征收的公告》发布后实施抢栽抢种行为的拟征地农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自行移除抢栽抢种林(苗)木,逾期未移除的,将视为遗弃物处理,相关单位(部门)将组织强制移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抢栽抢种人自行承担。
(二)对非法组织各类林(苗)木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由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立案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对拒不执行本公告,阻碍、威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方式
******办事处:0854-******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林业局
******办事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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