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办理使用瓮安县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三、使用林地位置:项目使用林******街道(河滨社区、仙桥社区)。林班小班号详见公示明细表,四至范围详见使用林地现状图。
四、拟使用林地性质:临时。
五、使用林地用途:天然气施工管道便道。
六、使用林地情况: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5.2341公顷,林木蓄积868.8立方米。林地所有权均为集体、林地使用权均为个人;林木所有权均为个人、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
七、公示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6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邹创,联系电话:0854-****** )
附表.zip
附图.zip
******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三、使用林地位置:项目使用林******街道(河滨社区、仙桥社区)。林班小班号详见公示明细表,四至范围详见使用林地现状图。
四、拟使用林地性质:临时。
五、使用林地用途:天然气施工管道便道。
六、使用林地情况: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5.2341公顷,林木蓄积868.8立方米。林地所有权均为集体、林地使用权均为个人;林木所有权均为个人、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
七、公示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6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邹创,联系电话: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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