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QNZB(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度党政机关总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序列号:ZFCG******00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2.评分表企业业绩 近3年担任过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0分,连续担任两年的,增加2分,连续担任3年以上的,增加5分,最多不超过15分;近三年来代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胜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每件1分,最多10分;近三年来代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胜诉的民事案件,每件1分,最多5分;近三年来审核地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的,每件2分,最多10分。近三年来协助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平台公司等进行化债、融资、合作、实体化转型的专项法律服务,1件2分,最多5分。 近3年担任过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0分,连续担任两年的,增加2分,连续担任3年以上的,增加5分,最多不超过15分;近三年来代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胜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每件1分,最多10分;近三年来代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胜诉的民事案件,每件1分,最多5分;近三年来审核地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的,每件2分,最多10分。近三年来协助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平台公司等进行化债、融资、合作、实体化转型的专项法律服务,1件2分,最多5分。注:企业业绩投标单位总所及分所业绩可合并计算,如总所投标提供分所业绩也可计分,分所投标提供总所业绩均可计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1日09时30分 2025年02月24日14时30分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本项目接受分所独立投标)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请以本次更正的采购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本次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的同步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瓮安县司法局
地 址:瓮安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兴隆东路都市庭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玉、辛苗、屈琳、袁凤涛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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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