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城镇天然气建设项目(广顺及白云山镇片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长顺县城镇天然气建设项目(广顺及白云山镇片区工程)”的有关环境信息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长顺县城镇天然气建设项目(广顺及白云山镇片区工程)
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广顺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1. 新建门站1座,即广顺门站。广顺门站占地面积约3016.286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250.48平方米,设计进口压力:4.0Mpa,出口设计压力:0.8Mpa,输气规模:调压能力1.2×104Nm3/h。
2. 新建天然气管道8.47km,天然气管道起于广顺门站,沿门站由南向西绕行长顺县仁和建材厂敷设至现状机耕道,后沿C321国道走向由东至西经董家院、海马唐,最终至于外环路与金帝储配站外燃气管道碰口。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顺悦小区1栋2单元3楼
联系人:王达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天毅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花园碧海红湖6号楼4单元6层1号
E-mail:******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本次公示下方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链接:******/s/1iG7VCZSmnAS4MHPTAz_Ddg
提取码:a8t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我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将按要求进行反馈和说明。
特此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