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顺县立木一期农业光伏电站(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顺县立木一期农业光伏电站(变更)
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广顺镇、白云山镇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长顺县广顺镇、白云山镇,装机容量为100MW,光伏场区总占地面积1800亩,建设32个晶体硅电池方阵,其中32个3.20MW光伏发电单元配置580Wp双面组件,安装227864块N型TOPCon144片双面580Wp,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筹建的110kV升压站35kV母线。35kV集电线路采用桥架敷设的方式,路径总长为6.838km。光伏场内道路总长4.2km。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兰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