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车身广告招标项目意向公告
1、项目名称:都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车身广告招标项目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招标项目情况:
(1)招标主要内容:都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现有各类车型的公交车辆总计200辆,现拟对所有公交车(含机动车)的车身、车内座椅、车内拉手、车内灯箱等广告的运营以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按年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广告运营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及合同约定条款向招标人缴纳广告运营服务费。
(2)招标数量:1家。
(3)服务期限:5年。
(4)项目地点:贵州省都匀市
(5)评估价值(最低投标限价):3,200,000.00元/年(人民币)。
(6)◆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告制作发布的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7)◆服务要求:
①费用缴纳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广告运营服务费首缴金额不少于2个月的费用,以后按月缴纳,每月缴纳金额为中标金额按12个月分摊后的月均数额。
②公益广告投放要求:中标人须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承担公益广告的发布、制作及张贴,成本由招标人承担70%、中标人承担30%。(以发布广告时间核定)
③其他附加条件:中标人须承担5名公告公司现有职工的薪资、社保、医保及福利待遇,薪资标准及社保、医保缴费基数不低于都匀市社保、医保部门要求的最低缴费基数。
(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形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进行协商约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为企业减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招标网(******)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7)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不高于标的额的2%)。
(9)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为本项目意向公告信息发布,最终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约定为准。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招标人处进行合作意向洽谈,但洽谈合作意向不代表最终成交结果,最终将以招标中标结果为准。
5、招标人名称:都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办事处剑江大道南段389号(海咬公园旁)
项目联系人: 袁远友(先生)
联系电话: 189 8578 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