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扶通〔2018〕2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69号)、《关于瓮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瓮乡振领立复〔2023〕13号)、《关于瓮安县2024年衔接资金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瓮乡振领复〔2024〕30 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瓮安县2024年12月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补充申报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农村局******
附件:瓮安县2024年12月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补充申报公示表.xlsx
******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农村局******
附件:瓮安县2024年12月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补充申报公示表.xlsx
******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